1、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在购买安置房时,劳动者确实可以申请用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主要面向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申请人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1.具备行政地区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则需正常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3.需要实质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赞同以贷款所购买的安置房房地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好的个人信用与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不可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两大类。
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包含:
1.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只能在有关合同签订或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且支取额不能超越有关成本;
3.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若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则包含:
1.离休或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到海外或港澳台区域定居;
4.调离本市;
5.失业一年以上且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6.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0周岁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情形。
3、安置房交易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签订安置房交易合同时,有几个重点问题应该注意:
1.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完整,确保合同涵盖了所有必要的条约和细节,以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应核实房子权属状况,明确房子是不是为共有财产,是不是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这是确保买卖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点步骤。
3.关于房子水平的问题也不容忽略。合同应注明房子超出合理用年限后若继续用的有关规定,如产权人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鉴别等。
4.约定税费的承担方法也是合同中的要紧内容。印花税、所得税、买卖手续费等税费的承担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防止因税费问题引发的争议。
双方可以约定按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也可以约定由某一方来承担这类税费。